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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1-06-2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中共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文件

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西物〔20211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防止实验室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全体师生切身利益和安全的学习研究环境,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的方针。本办法主要包括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实验规范、教育宣传、安全准入、安全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的对象包括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质、腐蚀性物质等危险化学品和管制药品、仪器设备、特种设备、放射源、实验废弃物、实验室环境和实验人员等。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实验室安全管理是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不尽责,必追责”的工作原则。

1、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监督。同时组建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小组,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常规检查、督促各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2、学院安全检查组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各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梳理,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形成简报。在次月召开的党政联席会上通报安全自查中所发现安全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并研究处理结果,部署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研究和建议实验室安全工作改进方向和建设内容。

3、各实验室责任人每年与学院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负责所在实验室具体安全管理工作;所有在校学生与学院签订“西南大学学生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学院设兼职安全员1名,协助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配合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做好各项工作,发挥好桥梁与纽带作用。

4、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学校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实验室日常值日表、各类工作台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实验防护设施、辐射实验室需悬挂应急预案;

3)全面梳理和掌握实验室(含研究生导师直接管理的实验室)情况,结合要求明确实验室安全职责与安全责任人,确保工作全覆盖;

4)组织、管理、监督和协调学院各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与评估,及时排查并整改技术安全隐患;

5)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针对全院师生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及演练;

6)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规范管理实验室,规范处置实验废弃物,做好废液废气排放科学管理,维护好师生人身安全和保护师生办公学习环境;

7)组织学院实验室、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室管理员的技术安全工作年度考核;

8)及时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

5、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由学院结合本办法精神,建立学院与实验室的责任体系,明确各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不留管理真空和工作死角。

6、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人员对自身和实验室均负有安全责任,须遵守相关安全制度和规范,通过相应安全教育与考核;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开展实验,并配合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学生导师(安全责任人)对学生实验安全负有教育、监督和保护责任,应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7、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学院的年度考核指标,并作为涉及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聘用、职务评审、职级晋升、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实验室安全准入包括: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施工等人员的安全准入,教学与科研实验项目的安全准入,新建、扩建和改造实验室或实验设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准入。

2、危险化学品和管制药品管理。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的化学品,管制药品指麻醉类、精神类药品和其它物质,学院及各实验室责任人需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管制药品购买、运输、存贮、使用、销毁等全生命周期过程的安全监督与管理;专人管理库房,规范处置过期药品和化学品;不得私自购买、存放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和管制药品,相关活动须经学校审批并在危化品采购管理平台进行办理;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管制药品的实验室须在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3、放射源管理。放射源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学院须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并指定专人管理,涉辐人员须通过学校或环保保卫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后上岗。未经学校及环保部门许可,任何个人不得购买、储存和处置放射性物品。实验室须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放射性物品,同时避免放射性物质扩散。放射性废物应储存在专用容器中并定期规范处置。

4、实验废弃物管理。学院加强实验废弃物管理,严格实行分类存放,做好无害化包装、标识和处理并统一存放至学院实验废弃物放置点。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定期来学院集中回收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5、特种设备管理。学院各特种设备使用和存放须在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加强特种设备购置论证、安装调试、登记注册、安全技术存档、定期检验与检查、维修与维护和报废与产权转移等工作,加强设备操作师生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技术安全管理制度、责任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6、仪器设备管理。仪器设备(含自制仪器)的配置和运行管理须符合技术安全要求,按需指定专人管理,及时维护保养,完善监测报警系统,水、电、气(火)的使用符合设备参数要求,严防技术安全事故发生。除常规措施外,应根据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质和实际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与器材,实验室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提高事故防范与处置能力。

7、实验环境管理。学院各实验室应做到管理制度上墙、实验规范上墙、安全标识上墙;特殊实验环境的实验室,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验,涉及有毒、易燃易爆物和高压气瓶等的实验,须在安全前提下开展;新建、改造、扩建实验室时须将有害物质、有毒气体的处理和特种设备(高压气瓶等)的安置,列入工程计划一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审核、设计、施工,坚持验收制度;实验废弃物处置规范、环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接受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监管。

三、教育与考核

1、实验室安全教育以提高师生自我保护和应对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能力为目的,防范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的发生。实验室操作人员须通过安全教育考核,在掌握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基本知识、操作技能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2、学院是实验室安全教育的主体,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抓好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教育与考核,严把实验室准入关口,定期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

3、实验技术人员和专(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须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实验室技术安全教育与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岗位聘用、职务评审、职级晋升、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

四、检查、整改与事故处理

1、学院实验室须建立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检查制度,并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学院安全员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并建立检查记录档案。学院每月定期将安全检查台账、简报报送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学院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同时备案整改方案;发现重大或学院无法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报告和提交整改建议,并有效控制隐患;按照学校的处理意见按期完成整改,并组织专家组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和验收。

对不整改或不按整改方案整改的实验室,学院督促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则暂停实验活动,封闭相关实验室,直至整改完成。

3、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学校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处置程序。

4、因未尽职责或管理不当等工作失误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将对事故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并进行处理。

本办法由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6月  


附件:

西南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工作责任书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为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工作职责,保障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学校、二级单位工作实际和《西南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西校[2016]306号)、《西南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西校[2016]396号)文件精神,签订本责任书。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不尽责,必追责”工作原则,熟知国家、学校和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所从事研究项目的各种潜在危险有深刻的认识,认真做好所在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执行实验室安全措施,督促使用者完成安全训练。

2.严格执行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准入。未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核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未掌握实验操作规程的人员,不得独立开展实验。

3.规范购置、存放、使用和处置实验试剂。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帐、双人发货与双人领用的“五双制度,定期处置过期与废弃的实验试剂。

4.规范收集与处置实验室废弃物。严禁实验室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合放置,严禁有毒有害物质直接倾倒,主动参与学校与本单位的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工作,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

5.合理布局实验室。不随意堆放仪器设备,不随意牵拉电线,不占用公共通道和逃生出口,实验室设施与设备放置安全、合理。

6.规范粘贴安全警示标识。实验室必须悬挂安全信息栏,必须在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射线装置、致病微生物、实验动物、气体钢瓶等危险源所在地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7.规范悬挂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实验室必须悬挂安全管理制度,特殊设备和单价20万以上的设备必须悬挂操作规程,特殊实验的操作间必须悬挂实验规范。

8.定期组织实验室人员学习安全知识与规章制度,着重加强学生的教育与指导,认真监管实验室人员的实验室行为,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9.严格执行实验室自查制度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按照“小患自改,大患上报的工作原则,积极排除安全隐患;定期检查通风橱、喷淋等实验室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实验室安全防护设施购置、补充、维修等计划上报工作。

10.掌握必要应急救援技能,所在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冷静应对、科学救援、积极处置。

11.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记录以备查验,记录本详细记载实验室检查、人员培训、仪器设备维修、安全隐患处置等情况。

12.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所负责的实验室安全负有直接责任。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不到位的安全责任人将在评优评奖、岗位聘用和职级晋升等工作中采取一票否决制;因工作疏忽酿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安全责任人,将根据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大小,予以相应责罚,严重者免除相应职务,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3.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与所在单位签署后生效。一份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存档,一份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所在二级单位保管,一份由本人保管。

 

 

 


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签章):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