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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试行)

发布日期:2021-06-01    作者:     来源:     点击:

 

中共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文件

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西物〔202112

 

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师生员工切身利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政策,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

一、安全自查的人员组成与职责

1. 安全自查实行学院、学科、实验室三级自查制度,坚持“谁主管、谁督查,谁使用、谁自查”的工作原则;

2. 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包括对学院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的技术安全、消防安全、易制毒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射线装置及放射源管理等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整改;

3.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是实验室安全自查的主体,负责对本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对自己管理的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学科秘书协助实验室负责人完成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4. 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纳入学院绩效考核,并作为年度考核和评奖评优的依据之一。

二、安全自查的检查方式

1、综合性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以落实安全责任为重点,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和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每学期组织检查一次。

2、日常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包括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学院安全员、实验中心主任等的经常性检查,其中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安全情况,学院安全员和实验中心主任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督查或抽查,特别对关键实验室要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

3、专项安全检查:(1)专业性安全检查主要是对机械电气设备、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危险化学品、射线装置及放射源管理等系统分别进行专项安全检查;(2)节日前安全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实验室安全、消防、危险物品、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

三、安全自查的处置与结果反馈

1. 各级检查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设施设备、违章实验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责令有关人员及时予以纠正。

2. 各级安全检查必须按文件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结果必须形成文字记录, 检查记录要认真细致,特别是对安全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处理意见及整改时限等;

3. 凡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向有关方面报告,对知情不报者给予严肃处理;学院安全检查工作组应对检查或反馈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汇总后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四、安全自查后的整改方式

 1. 学院安全工作小组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规定整改的要求和期限,整改必须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必要时应责令实验室停止实验活动,立即整改。

2. 检查出的问题应落实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

3. 整改完成后由整改负责人填写记录,复查情况由复查人填写记录,形成闭合,促进实验室安全管理;

4. 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暂停该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直至整改验收通过,并在学院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本制度由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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