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概况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心概况 >> 规章制度 >> 正文

物理实验中心耗材招标采购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4-11-0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中共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文件

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西物[2020]9

 

物理实验中心耗材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物理教学实验中心的耗材招标采购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招标采购程序,保障采购质量和效率,合理高效的使用实验耗材经费,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耗材招标采购小组

第二条 成立实验中心耗材招标采购小组,负责本科实验教学中心耗材计划的制定、招标、采购等相关工作,其中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

  长:主管副院长

副组长:实验中心主任

  员:中心副主任、实验室管理员、中心采购管理员、采购经办人、纪委委员

第三章 实验室耗材的采购要求及流程

第三条 采购计划遵循“计划充分,杜绝浪费”的原则,由实验中心各实验室提交。集中采购计划提交后原则上不接受更改或临时追加采购内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进行采购的,由使用人员出具书面说明和耗材清单,相关实验室负责人和中心主任核实并经主管副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除液氮等不易保存的必需品可及时购买外,每学期零星采购一般不超过2次。

第四条 每学期期末,实验中心发布耗材集中申购通知,实验室管理员根据预算及任课老师的教学需求填写《实验室耗材采购申请表》(纸质及电子档各一份,所有耗材标明厂家、型号、规格、数量),汇总后将各实验室的耗材购买清单交给实验室负责人审核,各实验室管理员将签字确认后的耗材购买清单(纸质及电子档各一份)提交至实验中心采购管理员处。

第五条 中心采购管理员将各个实验室的耗材采购清单汇总后,发送至中心主任和学院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审核后进入集中采购环节。

第六条 集中采购环节由采购经办人负责。集中采购分为线上采购和线下招标采购两种方式。对于能够在网上商城等平台进行采购的耗材,由采购经办人统一线上采购,验收无误后凭发票和支付凭证报销。

第七条 需进行线下采购的耗材,采购经办人根据采购清单,至少向三家商家发送招标邀请,招标邀请需同时发送学院纪委备案。商家需在两周内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标书至采购经办人处(纸质版需密封后加盖公司章,由学院纪委保存;电子版与纸质版报价应完全一致),过期不提交报价者,视作自动放弃。

第八条 招标采购小组(至少3)集中讨论商家提供的标书,按照“规格型号符合要求、质量服务满足需求、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商家。

第九条 采购经办人联系各中标商家,确认各商家的中标商品清单,并向中标商家发出耗材中标清单。

第十条 中标商家在规定时间(一般商品为一个月)内将中标耗材交付实验室管理员,并附上公司盖章的合同、发票各一份。

第十一条 中心副主任、实验室管理员和任课老师负责实验耗材的质量把关和验收。验收无误后由中心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入库保管。所有耗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账、付款。

第十二条 若招标过程中发现商家存在串标、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不当行为,立即终止该商家的投标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09月起试行。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