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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4-11-03    作者:     来源:     点击:

1、开放实验由学生自己确定实验时间和实验内容。

2、学生进入实验室进行开放实验,实行项目管理制。开放实验项目包括两部分:教学计划内的选做实验项目和教学计划外的自主实验项目。

3、每学期末由学生填写自主实验项目申请表,填写项目名称、实验的目的和意义,初步实验方案,预计实验结果,所需实验设备,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

4、各实验室提供本实验室所有设备清单供学生查阅,根据各实验室具体情况,提供部分开放实验项目供学生选择。

5、学生填写的实验项目申请表经实验室组织相关教师审核通过后盖章,学生凭该申请表可在下学期的任何时间预约进入实验室。

6、自主实验项目适当收取成本费(收费标准另定),耗材由学生自负,部分经评审具有创新性的项目,学院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7、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到指定实验室使用指定的仪器,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调换使用其它仪器。

8、进入实验室之前必须仔细阅读相关实验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注意事项。

9、进入实验室首先检查仪器状况,有故障及时报告,实验开始后出现的仪器故障视为本次实验造成,必须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10、对于明显由违规操作造成的仪器损坏将视损坏情况给予适当赔偿。违规操作且不听管理人员或教师劝告以及出现故障后故意隐瞒不报者将加重处罚。

11、学期结束后,必须写出实验总结报告。

1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一学期的自主实验资格。

(1)因违规操作且不听管理人员劝告,造成重大损失。

(2)出现重大故障隐瞒不报。

(3)不交实验总结报告。